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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其他信息] 网络管理员的话

学而时习之

《用户守则》
一、用户守则
1. 互相尊重,遵守互联网络道德,遵守及拿大各项有关法律法规。
2.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、行政或刑事法律责任。
3 不得发表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的;
4 不得发表捏造或者歪曲事实,散布谣言,扰乱社会秩序,破坏社会稳定的;
5不得发表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,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;
6 不得发表任何含有威胁、恐吓、漫骂、不雅、庸俗、亵渎、色情、淫秽、赌博、暴力、凶杀、非法、反动、前后矛盾、攻击性、伤害性、骚扰性、诽谤性、辱骂性的或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文字或图片;
7 不得发表可能导致任何计算机软硬件或通讯设备的功能中断、被破坏、被限制的含有计算机病毒或其它计算机密码的文字;
8 不得发表明显带有对维多利亚华人论坛非讨论性、恶意攻击性或错误导向性的文章;
9 不得发表有损维多利亚华人论坛声誉或商业利益的文章;
10 不得发表任何对论坛氛围有负面影响的文章;
11 不得在论坛中发表与版区主题无关的文章;
12 不得将同一文章重复发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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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:
原帖由 freedom_2008 于 2011-3-8 13:21 发表
13. 辨论时不得一(家)人用两个网名, 伪造别人支持.
这个不太好管,因为这坛子里太盛行多个马甲了,一个IP注册一个用户的规定根本管不了用。

但编辑过的帖子以前会被注明何时编辑过,不知为什么后来把这项功能取消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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