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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			小												发表于 2010-9-25 08:45 																					 显示全部帖子
																		 
					
					
												
						
						
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唉,这个怎么说呢,为什么你连半年的承诺都守不住呢?这真的有点对不住人家房东。如果你只是想临时找的地儿先安顿下来,然后再慢慢看的话,就别签6个月啊,更不要找这么高档的---$1000/月咧。 
 
说句公道话,9月份刚好是开学的时候,大部分的房东都很容易找到租客。你现在中途变卦,房东很难在1月这样的大冷天找到新租客进来,你的确是造成了房东的不便和损失。大家将心比心嘛。 
 
我给你提几个建议, 
 
1。如果真的12月底要搬走,尽量早提前跟房东讲,不要再拖到11月了,让人家也早有心理准备,提前找新房客也好呀。 
 
2。好好的跟房东商量,看看最后两个月能不能让你找朋友转租,这样你也算履行了义务,房东也没有损失。要是你没朋友愿意住这个$1000/月的,你也可以尝试给他补贴$500/月的做法,这样剩下的两个月,你朋友住在那里每个月$500,你再出$500给房东,这样两个月你出$1000,也好过赔$2000吧----如果你的房东真的要你剩下的两个月要赔$2000的话。 
 
3。跟房东提前商量,你可以帮助他们在各网上登广告(包括在Uvic上登广告并支付那$10广告费),如果他们能及时找到在1月份能搬进来的新租客的话,问这样房东是否可以把押金还给你。BC的租赁合同上其实是没有这样对房东的规定的,不管房东能否找到新租客,是你违约在先,他扣你押金是天经地义的。但是碰到好说话的房东,只要自己没有大损失,他们还是愿意把押金换给你的。但是你心里要明白,这押金不还你是“道理”,还你是“人情”。人家要真还你了,你还真得好好谢谢人家。 
 
4。走的时候,好好地把卫生搞好。 
 
5。这也是你人生的一次历练。学会承担责任是很重要的一课哦。不要去逃避或是推卸。 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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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ina Feng 冯莉娜 
Financial Services Manager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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