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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BC省关于定期出租的新规定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freedom_2008    时间: 2017-12-11 21:34     标题: BC省关于定期出租的新规定

FYI:
在BC省,定期(fixed term)出租的租约一直可以写有一条:租客在租约到期时要搬出。如果租约里有这条,房客不想搬的话,要提前经房东同意才能续或订新定期租约,而且房东可以对新约随意加租金。如果房东不同意续约或新约,房客则一定要搬走。

BC省最近立法取消了这个租约条件,从今天(12月11日)开始,除非租约是转租租约或房东自己家人要住,  房东不再可以要求定期房客在定期结束时搬走。这种房客如果想在定期结束时搬走,要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。如果房客不想搬,可以和房东再签新的定期租约(新租金涨幅要受省规12个月一次限制,2018年涨幅最高是4%),也可以不和房东签任何新租约,这样旧约会自动变成按月活期租约(活约一直都有租金涨幅限制)。

注意这个新法规不光是对新租约,对已经存在的定期租约同样马上生效

新法详细网址:

https://www2.gov.bc.ca/gov/content/housing-tenancy/residential-tenancies/news
作者: freedom_2008    时间: 2017-12-12 16:24

引用:
原帖由 aman 于 2017-12-12 15:52 发表
你可说租金adjustment according market, rather than increament
这项也刚被取消了: http://www.bcbay.com/life/house/2017/12/12/543620.html
引用:
原帖由 aman 于 2017-12-12 16:01 发表
再加个通货湖张
这个政府规定的每年租金涨幅已经包括了 : 2% + 通货膨胀 = 4% (2018年限额)。
作者: Briska    时间: 2017-12-13 23:11     标题: 回复 1# 的帖子

也就是说,如果房客不愿搬,可永久住下去,只要交房租,住到什么时候由房客说了算?房东没有权利让房客搬出去?
作者: freedom_2008    时间: 2017-12-14 10:50

引用:
原帖由 Briska 于 2017-12-13 23:11 发表
也就是说,如果房客不愿搬,可永久住下去,只要交房租,住到什么时候由房客说了算?房东没有权利让房客搬出去?
基本是的。除非房客违反了租约里规定(要提前一个月通知),或者房东自己或家人要入住(要提前两个月通知,如是活约还要还给房客一个月房租做补偿)。
作者: freedom_2008    时间: 2017-12-14 17:47

引用:
原帖由 aman 于 2017-12-14 12:07 发表
能不能在招租客时说 住满合约后要搬走 不同意就不租你
房东当然可以选择房客,但好像不能提出房客住满合约后搬走的要求(就是写入了租约房客也有权按新法改变),除非是合约期满后房东自己或家人要入住,或者房客自己要搬走。 就是说不能因为要租给新房客要求现房客搬走(除非新房客的租约是在今年10月29日新法提出之前签约的)。
作者: MrGrant    时间: 2017-12-15 13:30     标题: 感觉对房东越来越苛刻了,对那些赖子等又没法管

看来不行就自己先住半年

找到好房客最关键
作者: MrGrant    时间: 2017-12-17 00:03

这里就是这样,对那些放弃信誉的人,没有办法。。

比如进超市偷东西的,赖子不交房租的,明着砸车玻璃抢东西的。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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